依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17條規定,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之標的證券為股票者,其同一標的證券的未沖銷部位表彰總股數於任一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超過該標的證券在外流通股數15%時,期交所得自次一交易時段起限制該期貨的交易以了結部位為限。當這項比率低於12%時,期交所得於次一交易時段起解除限制。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