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月22日 01/22 17:19
大都市(5522):本公司取得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股票補正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
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91/12/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03
,952,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1,039,52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遠雄人壽公司);與公司之關係:兩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
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以本公司資產作價轉投資,兼具去化
餘屋,降低負債比率又可提供交易相對人所需之財產抵
繳股款達增資之目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
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
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取得
有價證券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91年12月30日;資產作價轉投資
價值新台幣1,039,520,000元用於抵繳股款。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依發行公司增
資發行之價格;董事會。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
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
,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
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差異原因
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專業鑑價機構名稱:Milliman Asia
Consultants and Actuaries。鑑價結果:7.43元~17.
54元。簽證會計師意見:會計師取具Milliman Asia Co
nsultants and Actuaries(明德亞洲)於民國91年12月2
4日所出具以遠雄人壽公司民國91年6月30日為基準日之
價值精算報告(Appraisal Value Report),依據遠雄人
壽公司現存業務及未來預期業務,分別以9.5%、11.5%及
13.5%之貼現率計算,經評估後遠雄人壽公司之鑑估價值
(Appraisal Value)分別為 7,682,000
仟元、5,209,000仟元及3,253,000仟元,每股價值分別
約 為17.54元、11.89元及7.43元,並
參酌台灣目前保險及利率市場之情況,本公司以每股10
元認購遠雄人壽公司增資股票之交易價格係介於上述價
值精算報告7.43元~17.54元之每股價值區間內,尚未發
現有重大異常之情事。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
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
證券者不適用):數量:103,952,000股;金額:1,039,
520,000元;持股比例:13.91%;權利受限情形:不適用
。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
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
適用):占總資產比例:5.12%;占股東權益之比例:18
.54%;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5,801,670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
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以本公司資產作價轉
投資,兼具去化餘屋,降低負債比率又可提供交易相對
人所需之財產抵繳股款達增資之目的。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