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指出,元大、復華、野村、第一金等4家投信事業均適用基 本優惠措施,即是可申請募集不受現行相關投資有價證券的種類、範 圍及比率規定限制的投信基金,以及得申請募集ETF連結基金,所投 資投信事業已經理的ETF,不以國內成分證券ETF為限。
元大投信選擇放寬每次送審的投信基金檔數及送審的投資海外投信 基金,申報生效期間,得由30個營業日縮短為12個營業日;復華投信 及野村投信選擇適用送審的投資海外投信基金,申報生效期間得由3 0個營業日縮短為12個營業日。
境外基金部分,金管會說明,摩根、貝萊德、富達、Goldman Sac hs及富蘭克林五家資產管理集團,分別符合4項評估指標,可適用1項 優惠措施,五集團分別得於符合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範圍內,引進新類 型的境外基金,或與同類型投信基金投資規範不符的境外基金;或依 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之2規定,申報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 。
金管會表示,這五集團於我國募集銷售的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投資 比率上限,均得放寬為70%,除符合深耕計畫面向一「提高境外基金 機構在臺投資」、面向二「增加我國資產管理規模」相關指標外,並 分別符合面向三「提升對我國資產管理人才之培訓」或「其他對提升 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的評估指標。
其中摩根、貝萊德、富達及Goldman Sachs集團辦理資產管理人才 培訓計畫,及與我國校園合作提供人才培訓;富蘭克林資產管理集團 在台灣辦理金融理財教育推廣,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 有具體績效貢獻。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