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依「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證券商 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 核上市公司公告並申報的112年度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暫停 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的個股如下:
1.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五種: 宏旭-KY、揚智、太極、泰福-KY、北極星藥業-KY。
2.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 三種:麗臺、吉祥全、新天地。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