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1)監察人:高玉如
(2)監察人:林祈生
(3)原任期:111/6/28~114/6/27。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2年11月28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