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23日 07/23 15:21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及交付第一次無
擔保普通公司債。
1.債券名稱: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
債。
2.發行金額:
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2億元整,依發行日
期不同,分為甲、乙共02類券,其中
甲類分為甲A、甲B、甲C、甲D、甲E、甲F、甲G,
乙類分為乙A、乙B、乙C、乙D、乙E、乙F、乙G,
其中甲A、甲B、甲C、甲D每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
03億元整,其他每券發行金額為02億元整。
3.票面金額:
為新台幣 100萬元,共3200張。
4.發行期間:
本公司債各券發行期間為05年,其發行期限分別
如下:
甲A券及乙A券:2002.08.01至2007.08.01
甲B券、乙B券:2002.08.02至2007.08.02
甲C券、乙C券:2002.08.05至2007.08.05
甲D券、乙D券:2002.08.06至2007.08.06
甲E券、乙E券:2002.08.07至2007.08.07
甲F券、乙F券:2002.08.08至2007.08.08
甲G券、乙G券:2002.08.09至2007.08.09
5.發行價格:
依本公司債面額十足發行。
6.票面利率:
甲類券票面利率皆為3.50%。
乙類券票面利率皆為3.4699%。
7.還本方式:
自發行日起屆滿03、04、05年底各還本33%、33%
、34%。
8.付息方式:
甲類券皆依票面利率年計息01次,於每屆滿01年
時付息01次。
乙類券皆依票面利率每半年計息01次,於每屆滿
01年時付息01次。
9.債券形式:
本公司債為無記名式,惟承購人於應募或承購時
得申請為記名式。債券如有遺失、被盜或損毀,
均得辦理掛失止付,申請補發債券,補發所發生
之相關費用,悉數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10.發行保證人名稱:
本公司債為無擔保公司債。
11.受託人:
本公司債由大眾商業銀行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
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為債權人取得並實行本
公司債提供之擔保權利,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
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契約。凡
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
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
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
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
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
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12.承銷機構:無。
13.簽證機構:
本公司債經大眾銀行信託部簽證後由本公司發行
。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本公司債委託大眾商業銀行敦化分行代理還本付
息事宜,並一併委託其台中分行、台南分行、高
雄營業部同時辦理本息兌領作業。
15.通告方式:
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均刊登於受
託人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日報公告之。
1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
償還短期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18.公司額定股本為新台幣50億元,已發行股本為新
台幣46億4000萬元整。
19.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
餘額:新台幣85億9445萬9000元整。
20.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
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狀況:無。
21.本公司第一次無擔保公司債僅訂於2002年07月31
日交付,投資人於公司債簽證銀行大眾商業銀行
信託部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