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無實體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換發之普通股股票共計10,25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102,580,000元。
(2)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換股比率:1:1。
(3)無實體新股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4)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9月9日。
(適逢例假日,提前於前一營業日民國112年9月8日辦理現場過戶作業。)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2年9月10日起至112年9月24日止。
3.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9月14日。
4.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12年9月25日。
(5)請股東於民國112年9月25日後,持實體股票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股票換發事宜。
1.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5:00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3.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6)全面換發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7)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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