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解釋,新光中國政金綠債ETF已達最近30個營業日淨資產價值平均值低於新臺幣1億元的終止信託契約標準,因此新光投信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該信託基金的信託契約並獲得核准,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2終止上市規定。
證交所指出,在ETF終止上市日前,投資人仍可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
終止上市後,新光投信將持續辦理投資人服務事宜,投資人權益相關事項請查詢新光投信網站(www.ski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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