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明確規範未違約證券商交割結算基金分擔金額上限的動用順 位與計算方式、證交所賠償準備金最終動用順位、證交所與證券商提 撥基金相關補足規定等內容,並增訂未違約證券商申請退場要件及作 業時程。
證交所指出,本次法規修正已於7月4日公告實施,詳細內容可至證 交所官網/市場公告/公文公告查詢。<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