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1/04/27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
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許綺礽獨立董事/第一金證券承銷部業務協理
張威創獨立董事/金廈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10年度財務報告書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因對部分附註揭露相關資料未能充分獲得資訊,致對110年度財務報告部分附註揭露
內容未表示意見,進而反對110年度財務報告。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0年度財務報告,係於111年4月27日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簽證會計師於實
體審計委員會及實體董事會內充分溝通討論後,最終於實體董事會達成須加註相關
揭露文字敘述後即通過財務報告之決議。(惟本公司於4月28日第一次提供修正揭露
文字敘述後,獨董張威創、許綺礽以之前歷次董事會相關資料提供不足,經說明或
揭露仍無法判斷。本公司於4月29日第二次提供微修正揭露文字敘述後,董事會LINE
群組中於下午2時43分前取得過全體董事過半數表達同意會計師之專業及該揭露
文字敘述。並告知會計師當時同意之結果,財務報告可定稿。然獨董張威創、許綺礽
又持續表達資料不完整,時間不充足等意見,最終獨董張威創於4月29日下午4時39分
於審計委員會之LINE群組告知反對此年度財務報告書,獨董許綺礽於當日下午4時
41分同意張威創獨董之說法。二位獨董反對財報,惟未告知財報內容何處需修改。)
(2)修正財務報告公告
修正前: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珍麗及
許凱甯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前述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業經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修正後: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珍麗及
許凱甯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前述110年度個別財務報告,
係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計師於實體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內充分溝通討論後,最
終於實體董事會達成須加註相關揭露文字敘述後即通過財務報告之決議。(後本公司於
4月28日、29日等提供修正揭露文字敘述後,本公司董事會LINE群組中取得過全體董事
過半數表達同意揭露文字敘述。惟獨董張威創、獨董許綺礽於29日於審計委員會之
LINE群組告知反對此年度財務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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