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冠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1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2)員工酬勞為新台幣1,907,150元,董事酬勞為新台幣552,249元,
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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