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預計於1月25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6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2月7日開紅盤日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說,1月26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
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因應1月27日至2月6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2月第一周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1),其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2月7日;2月第二周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2),其上市日逢2月2日至2月4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7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為2月9日。
3月到期交割的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202203),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因逢1月31日無交易,可交易至1月27日上午5時,並以2月7日為最後結算日。另1月27日及28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1月22日(星期六)補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