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8日宣布,將開放壽險公司業務員只要取得投資型保單證照 ,再加考投信投顧法規合格後,即可銷售所屬公司代理的基金,即壽 險公司業務員除了現行已可賣的產險與壽險保單、生前契約、信用卡 之餘,又可單獨銷售基金。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目前僅有壽險公司是合格基金銷售機構 ,所以只有壽險公司可以去洽談代理基金,而該壽險公司旗下的業務 員也僅能銷售所登錄公司代理的基金;一般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 並不能代理基金銷售。
現行要銷售基金必須考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投信顧業務員或高級 業務員證照,這次放寬壽險公司業務員只要考取投資型保單證照,再 加考投信顧法規合格,就可銷售自家壽險公司代理的基金,即業務員 可賣自家連結基金的投資型保單,亦可單賣基金。這項開放預計年底 前放行。
依壽險公會統計,目前登錄在壽險公司旗下的業務員有22.1萬人, 而現行已登錄為合格基金銷售單位的壽險公司有三家,即國泰人壽、 富邦人壽及新光人壽。
金管會將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期間60天,共有二項限制及一項開放。
一是強化投信風險管理機制及人員監理,要求39家投信公司在202 2年底之前要新增業務人員的「風險管理」職務,要配置「適足及適 任」的風險管理人員,目前僅28家投信設有風控人員,平均每家2∼ 3人,外資投信多以集團亞太區風管人員代替,明年底前39家都要設 專職風控人員及專門的風控單位。
第二項限制是考量投信是專業投資機構,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或為 客戶交付的委託投資資產執行投資,關係到投資人的權益。為避免利 益衝突並落實專業經營原則,明定投信人員不得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 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也就是說投信基金操盤人員不得再為任 何人代操或代為下單股票。
第三是放寬投信業務人員的資格條件,在壽險業者建議下,金管會 考量有利投信事業及投信基金銷售機構拓展投信基金銷售人員的任用 管道,增進投信業務的發展,放寬取得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驗合 格及投信投顧法規測驗合格的人員,得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