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12月25日 12/25 12:06
主旨:公告泛亞商銀(5810)與德產汽車貿易股份有限
公司簽訂有關出售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關資料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90/12/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9012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25,000,000 股
; 每股新台幣23元; 總金額新台幣伍億柒仟伍佰萬元
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德產汽車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 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無; 與公司關係: 無; 前次移
轉日期: 無; 金額: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約
新台幣參億貳仟肆佰萬元利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支付
全部款項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始發起人四十五
日內有優先購買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比價選擇後再議價決
定; 價格決策單位: 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考證券分析專家意見決定。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劓]務報表之每股
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
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標的公司最
近期依規定編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劓]務報告之
每股淨值:9.84 元; 證券分析師名稱: 徐英萍分析
師; 證券分析專家意見:以本益比法計算結果, 綜
合考量後,證券分析師認為本次交易之本益比高於
香港同業平均本益比10.875倍,本交易金額並經簽
證會計師覆核在案。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二五、○○○、○○○股
;金額: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整;持股比例:4.85
%;持有證券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
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告總資產比率:4.42%; 股東權
益比率:73.75%。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二○
、六五三、一○九仟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無;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改善公司財務體質。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