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現股當沖有助投資人靈活運用交易策略,屬於中性的交易制度,統計今年前四月集中市場當沖比約33.85%,與國際市場約四至六成相較,尚屬合理範圍。
近來當沖降稅是否延長掀起論戰,有鑑於近期報章媒體對當沖比例計算有所疑義,證交所說明當沖比例計算方式及相關數據。
證交所指出,市場成交值為買進或賣出金額,並非買進賣出金額加總,因此在計算當沖比例時,應以當沖買進或賣出成交金額計算,而非當沖買進金額加計當沖賣出金額。
統計今年前四月集中市場當沖買進及賣出加總金額約18.62兆元,以同期間當沖買進及賣出金額平均數除以交易天數,當沖日均值約1,258億元(18.62兆元先除以2,再除以交易天數74日),占日均成交值3,718億元比例約33.85%,相較於國際市場當沖比例約四至六成尚屬合理。
證交所強調,當沖提供投資人在市場行情走勢不確定、誤判情勢或投資人買進的股票於盤中價格走揚時,適時反向沖銷的機會,以降低投資人風險或提前實現獲利。
因此現股當沖有助投資人靈活運用交易策略,且國外各主要市場均提供當沖交易,以滿足投資人需求,對投資市場而言,當沖交易屬於中性的交易制度。<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