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投煤發電,未遵行台中市政府停工命令,台中市政府昨(7)日表示,經環保局進廠稽查,確認違規事證明確,審酌情節重大,將依《空汙法》重罰最高2,000萬元罰鍰,並函送負責人至司法機關偵辦。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電5日晚間無預警啟動中火3號機組,環保局第一時間前往稽查,發現中火3號機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尚未燒煤發電,考量其違規情節,處分3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並於6日下午5時前遞送裁處書至中火及台電總公司。
對此,台中市府第一時間開出300萬元罰單,前天稽查人員確認投煤量已達每小時28噸並併聯發電,再重罰2,000萬元,並將負責人函送司法機關偵辦;但環保署昨天立即出面表示會協助中火撤銷這張300萬元罰單,台中市府批中央「立場錯亂」。
然而,台電卻在收受裁處書後,隨即開始投煤發電,不遵行停工命令,根據台電網站6日晚間7時的資料顯示,3號機組發電量已達該機組裝置容量的10%。
台中市環保局主任秘書江明山隨即率隊進廠稽查,確認投煤量已達每小時28噸,爐溫也提升至超過攝氏430度,且已併聯發電,違規事證明確。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中火平均一部機組一天需投入約4,000公噸煤炭,製造嚴重空汙,尤其全國供電目前充裕呈綠燈等級,備轉容量率10%以上,不解為何台電要急著重啟3號燃煤機組,對市民健康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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