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更改今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由6月15日延至29日,衍生出股東權益相關問題,證交所昨(25)日以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處以友訊違約金30萬元,要求五日提出改善方案,否則除繼續罰款,也可能以「變更交易」方式處罰,至於獨董解任爭議,證交所說,待該獨董爭取其權益。
友訊昨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更改股東會日期,證交所指出,若仍沿用停止過戶起訖間4月17~6月15日,則6月29日所召開的股東常會未於6月16日至6月29日間停止過戶,就會與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有悖。
另外,公司更改股東常會至6月29日,依法於6月29日前應進行相關股務作業,但顯已無法符合規定。<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