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原油正 2ETF 市場傳聞將「降槓桿」,從追蹤原油期價指數二倍降至一倍多,且將配置的原油期貨從近月轉為遠月,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23)日表示,依相關契約可在例外情形下調整,元大投信若真如此做,將要求必需對外公告其該檔基金的操作策略、理由與追蹤誤差及風險管理的措施。
蔡麗玲說,針對外界傳聞已洽公司了解,元大投信表示,這檔基金的信託契約第16條,有關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商品的基本方針與範圍,有規定整體曝險部位,要盡可能貼近基金淨值資產值的200%(即追蹤指數二倍),但三種因素下,可將此基金資產之部分比率,去交易非標的指數成份期貨約契或投資股票,來達成追蹤標的指數績效目標。
包括可考量:一、市場或法規因素,可能使基金無法全數依指數權值比例建置部位;二、預期不同交易所、不同規格的原油期貨契約可能達到較佳收益;三、基於基金流動性風險或資產管理之考量。
同一條契約上也載明,原則上基金上市後投資於標的指數原期貨的契約價值,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的100%。
蔡麗玲說,這100%主要關鍵,投資市場發生非預期事件時,可例外不受此比率限制,信託契約中約定針對投資方針及範圍,都有規範。原則上元大投信或任何投信,都應該遵守此法規與契約的規定,元大投信若真如此做,必需對外公告其該檔基金的操作策略、理由與追蹤誤差及風險管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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