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忠109司執樂字第21936號
2.事實發生日:109/03/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間損害賠償等強制執
行事件,債權人聲請就本公司對於第三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外部、台新國際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之存款債權
,在新台幣壹仟肆佰陸拾捌萬陸仟肆佰玖拾肆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壹拾壹萬柒仟肆
佰玖拾貳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本公司已停止太陽能電池製造,以建置太陽能
工程為主,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依法上訴,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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