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8月3日 08/03 10:45
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1.6.26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每股分派現金股息0.6元,計新台1億6834萬6869元。
1.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2001.8.16。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1.8.12∼2001.8.16。
3.股務:元大京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02-2717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