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8/10/1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7年10月25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在10,000仟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因辦理期限將屆,考量現有法令
規範之時效性與可行性,提呈董事會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
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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