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揭示首季查核證券商常見疏失,一共有13項,包含業務人員接受客戶非以限價方式委託買賣、申報錯帳有虛偽不實、證券商內部人有代理或利用他人帳戶,進行網際網路委託買賣等情形。
證交所為落實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揭示查核證券商財務、業務與內部稽核常見疏失,今年第1季共有13項,多數也都是過去每一季常見疏失。
在券商後台作業部份,當證券商電子交易系統發生故障而無法立即修復時,未立即依規向證交所通報;證券商未依其內部控制制度辦法辦理;違反證券商標準規範「系統開發與維護」的規定。
從業人員疏失面向則有,業務人員受理非本人而未具客戶委任書之代理人開戶、申購、委託買賣或辦理交割;客戶於電話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未敘明帳戶、或價格或交易種類,營業員卻逕行決定接受買賣的帳號或委託;業務人員未依據客戶委託事項及條件,執行有價證券買賣。<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