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3/27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
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07年3月27日決議通過發放106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3,591,247元及董
監酬勞新台幣13,591,247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6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