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今年將進行第三輪評鑑,台灣證券交易所積極推廣洗錢防制知識,訂定農曆春節後,舉辦九場宣導會,邀請證券商踴躍參與。
本輪宣導會將於2月22日開跑,接續於2月27日、3月1日、3月5日、3月15日、3月16日、3月22日、3月23日、4月2日舉辦八場宣導會,地點分別為證交所、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東海大學、成功大學等北中南場地,時間均為當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
九場宣導會除了2月22日,限定證券商董事長及總經理等高階主管參與,其餘開放各券商人員報名,每場上限80名。報名方式全部採網路線上報名,不受理電話或電子郵件報名,專線電話為(02)8101-3136。
證交所表示,宣導會將介紹券商防制洗錢最新規範、主要疑似洗錢態樣、證券商防制洗錢常見缺失及主管機關檢查意見等,並邀請證券商同業與專家分享,以利接軌國際規範。
證交所指出,所謂洗錢行為,指將犯罪所得進行處理並掩飾非法來源,並將犯罪所得用於合法或非法活動。目前洗錢大致分為三階段,包括處置(將不法所得的現金或資產置入金融體系)、多層化(透過層層交易隱匿資金來源,掩飾資金的審計線索、來源和所有權)及整合(將資金重新投入正常業務或個人交易,使非法財富在表面上看似合法)。
根據2012年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提出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建議,應以風險基礎法分析洗錢風險,金融機構並有三大義務,應向客戶審查、紀錄保存及申報可疑交易等。
證交所說明,以證券商為例,法規架構包括洗錢防制、資恐防制法、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等,各機構應致力配合,維繫金融體系交易秩序。<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