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北市衛生局裁處本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鍰新台幣12萬元整
1.事實發生日 :106/11/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12月5日收到台北市衛生局裁處書,指本公司106年10月16日
於營業處所貯存之一件馬鈴薯粉食品已逾有效日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罰鍰新台幣12萬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裁處書所訂期限內先繳納罰鍰。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移除逾有效日期之食材。
(2)未來食材管控將恪守法令規範。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逾有效期限之馬鈴薯粉為本公司日前購入試用之品項,因成品效果
不佳故未再使用,貯存於營業處所內而疏於報廢,致逾有效期限一個多月而未察。未來
將依法令規範嚴格管控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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