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8
2.減資緣由:因部分員工其依據本公司105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辨法
所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符辦法所訂之既得條件,
故本公司依據前開辦法收回部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58,000股,
並依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該等股份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580,000元
4.消除股份:58,000股
5.減資比率:0.0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32,703,7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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