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宣布,將放寬證券商場地相關規範,未來證券商可在不設置經紀業務的情況下,開放部分營業處所分租給異業。
證交所表示,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與證券商經營環境的改變,投資人電子下單比率逐漸上升,且多項業務開放得採線上進行,投資人臨櫃業務需求逐漸減少,證券商在面臨營業據點調整與業務整合的壓力下,期望能整合既有資源並提升競爭力。
經證交所與券商公會金融科技專案小組討論,修正證交所證券商場地及設備標準規定,改依原則性、負面表列方式規範,並研議證券商分支機構得不設置經紀業務與開放將部分營業處所,分租給異業等證券商營業據點優化措施,已經主管機關採納並公告實施。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未來證券商可根據其經營策略與客戶屬性調整經營模式,閒置資產的運用亦將更加靈活,藉以提升證券商業務經營彈性。<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