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逐漸進入法人時代,台灣證交所希望「股東行動主義」也能進一步落實,已與四大政府基金等重要的機構投資人溝通,希望能夠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善盡股東責任,主動要求上市(櫃)公司重視並落實公司治理。
證交所表示,包含國內外政府基金、保險、投信等機構投資人對市場及被投資公司影響力日漸重大,透過其對上市(櫃)公司之持續關注與溝通,並主動要求掛牌公司重視並落實公司治理,將可大幅提升台灣公司治理水平。
目前英、日、馬及香港等皆已發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相關之守則,台灣也開始推動。證交所表示,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下,證交所治理中心協同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集中保管結算所及投信投顧公會,於今(30)日共同發布台灣「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
證交所表示,台灣集中市場法人成交金額比率近五成,外資持股市值也占近四成,機構投資人更需發揮影響力,關注企業與客戶之長期價值,此項概念已獲得多數業者之支持。<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