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現行客戶買賣商品前須分別簽署多份風險預告書,相關作業繁瑣且造成客戶不便,證交所經檢視現行各項商品風險預告書後,進行整併簡化作業,已提供風險預告書簽署範本公版供各業者參考。
未來各業者可依承辦業務種類自行增修刪減,也可就日後開放的新種業務彈性調整,可提升整體市場作業效率。也就是說,未來投資人到券商開戶,可以一次簽署在證交所、櫃買中心及期交所交易所有商品的風險預告書。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已就現行依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相關法規分別訂定同類型商品進行實質整合;並將實務上投資人可同時開立的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及期貨契約等所簽署的風險預告書整合於同一份開戶契約。
該契約可交易商品的風險預告書,以建置總表方式供投資人進行勾選,其對應勾選之風險預告書則置於附件,由投資人於總表簽名即可,以簡化投資人風險預告書簽署作業。
惟考量部分產品風險交易有資格限制,證交所強調,例如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投資人必須於普通交易或信用交易屆滿一定期間後方可交易該項產品,請投資人於交易前注意相關風險。
另外,證交所表示,電子式風險預告書簽署將以前述整合方式為原則,由券商自行設計頁面供投資人開戶時勾選風險預告書,並依現行電子簽章簽署風險預告書的規定辦理。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