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依規定,營業員不得向客戶或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某種有價證券將上漲或下跌的判斷、勸誘買賣,因而交易可能有賺有賠,建議投資人切勿輕信營業員,或其他證券商從業人員的贏利保證,以免發生糾紛。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近期接獲投資人申訴,表示營業員於Line對話中提及,該公司副總經理建議可下單買進某檔股票,惟投資人買進後發生虧損,經洽該名營業員表示,當時基於服務客戶理念,因而轉述公司內部同仁閒談內容予投資人知曉,並未有保證贏利的行為。
因此,證交所提醒投資人,依據現行證券管理法令規定,營業員不得向客戶或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某種有價證券將上漲或下跌之判斷,以勸誘買賣。
同時,交易股票可能產生獲利,同時也可能發生虧損,投資人於交易前應審慎考量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切勿輕信營業員或其他證券商從業人員的贏利保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