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3/31
2.公司名稱: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867,170元。
(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860,000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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