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去年財報,即將於3月底前申報去年度財報期限,證交所也呼籲證券商應於3月底前申報財報及內控聲明書,因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申報公告事項,均訂有違規罰則,請各證券商務必依規辦理申報公告。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依相關規定,證券商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的年度財務報告,另也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證交所提醒各證券商應把握時效,於3月底前完成申報事宜;財務報告及公開發行證券商的內控聲明書並應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