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市場交易安全,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投資人應注意網路及通訊軟體下單之合法性;若用時下熱門的通訊軟體,容易造成糾紛,應避免使用。
證交所表示,用網際網路電子式交易及手機通訊軟體委託買買,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分辨合法性:
一、為保障網路下單交易安全,投資人用網際網路下單時,其有價證券買賣委託之電子文件傳輸,應用憑證機構所簽發之電子簽章簽署,憑以辨識及確認,受託證券商會留存相關下單軌跡以供稽核。
二、投資人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等軟體,傳送下單訊息到營業員的手機,因身分確認及委託不可否認性尚有問題,且受託證券商無法留存相關單軌跡及電話錄音,營業員若以此等訊息接受委託下單,都屬現行法規禁止行為。<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