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味全食品工業(股)公司 (以下簡稱:味全公司)
被告:本公司及前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民事起訴狀(104年度調補字第1138號)
2.事實發生日:104/10/2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味全公司對於先前本公司販售之系爭黑麻油產品,向本公司及前董事長陳文南等
6人主張損害賠償責任,請求連帶給付新台幣1,000萬元。
(2)惟本案前經智慧財產法院104年6月30日二審宣判本公司無罪定讞。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訴訟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活動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
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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