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
被告: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蔡明財、呂美德
法院名稱: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刑事案號:103年度金訴字第23號)
2.事實發生日:104/05/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民國103年9月9日新北地檢署針對本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南及前副總林秀蓉,因公
佈資料不實,依證交法公告不實罪嫌及散布不實資料罪嫌起訴;針對本公司員
工蔡明財及呂美德,因於法定禁止期限內買賣股票,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起
訴在案。
(2)投保中心以本公司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情事,代表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請求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應連帶賠償投資人新台幣9,340,394元及利
息;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蔡明財、呂美德應連帶賠償投資人新台幣
5,855,024元及利息。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訴訟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活動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
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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