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基金經理人炒股案,金管會對投信開罰。金管會12日表示,第一金、新光、元大寶來投信旗下前基金經理人涉嫌炒作上櫃公司股票,去年底經理人已被檢調起訴,對這三家公司內控不良金管會皆已處分,其中第一金投信去年被罰最重,此次新光投信被罰鍰168萬元,且未改善前不准新募或追募基金。
金管會指出,此案發生在100年及101年間,主要是普格案爆發後延伸查出的案件,此次只有對新光投信作出處分,原因是2013年普格案爆發後,對第一金投信就予以處分,當時除了解除董事長職務並罰鍰240萬元,對總經理及涉案人員分別處以一年停職及解除職務,考量二案情節相近、期間重疊,發生時的內控機制也相同,不再重覆處分。
而元大寶來投信也未作處分,主要是邱姓、張姓基金經理人皆為寶來投信時期的經理人,與合併寶來投信的元大無關,但金管會強調元大寶來投信也應強化內控機制,不得再發生類似違規情事。
金管會指出,目前已請投信投顧公會訂定防弊措施,包括定期及不定期清查人員交易情形、加強辦公處所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建立投信事業投資團隊「核心持股」制度等方式,強化經營紀律。<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