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昨(2)日公布,去(103)年借券賣出餘額為2,134億元,年成長0.42%,因市場常對借券賣出存負面看法,證交所強調,借券賣出已反映在股票每天交易的價、量之中,不代表未來潛在的賣壓,且可能是未來回補的買盤力道。
證交所統計,103年底上市櫃整體市場(包括證交所借券系統及證券商、證金公司辦理有價證券借貸)借券餘額3,392億元,年成長2.48%;其中借券賣出占63%,融資性借券占20%,庫存及其他用途則占17%,
若與102年底比較,融資性借券餘額減少到672億元,年減22.93%,借券賣出餘額為2,134億元,年增0.42%;庫存及其他用途大增至586億元,年增達59.81%。
證交所強調,借券餘額是標的股票各種多、空力道的集合,必須進一步加以區分,才可以合理解讀。
證交所分析,借入股票主要的用途確實是委託證券商賣出,包括用於投機、套利及避險等,借券賣出餘額代表的,不但是借券人已借入,且實際上已在市場上賣出尚未還券的總額。
也就是說,借券賣出已反映在股票每天的價、量之中,不代表未來潛在的賣壓,且可能是未來回補的力道。
在未使用的借券餘額中,還可區分為融資性借券擔保品及庫存借券。所謂融資性借券,是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出借人以標的股票作為擔保品,向借券人借入短期資金。
外資借券人經由融資性借券取得的股票,一般均未在證券市場放空,而資金的交付則在海外進行。
外資出借人進行融資性借券以取得短期資金,可能用在擴大財務槓桿,也有可能用在投資台股。<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