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金管會證期局已將證券商自行檢查修正為自行評估,並發布命令修正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等相關格式,上述修正法規均自今(104)年1月1日開始適用,也就是說,證券商3月底前申報的103年度內控聲明書,仍應採用舊版本。
證交所表示,依相關規定,證券商應每年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且經董事會通過後,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目前距離申報內控聲明書期限剩2個多月,但證交所近日仍接獲不少券商電話詢問,有關104年3月底前申報的103年度內控聲明書究竟應採用哪一種版本?
因此,證交所昨日特別作上述說明。證交所並提醒,由於內控聲明書應提報董事會通過,所以證券商更應謹慎確認是否採用正確版本。
目前證期局網站「便民服務」專區中有關內控聲明書等相關格式已更新為104年度適用的版本,因此,券商若需下載舊版格式,可在證期局網站「最新法令函釋」專區中,以搜尋舊函令方式進行下載。
另外,兼營證券業務的銀行業,辦理申報證券商業務內控聲明書時,也要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內控制度聲明書格式辦理申報,不適用證券商專用格式。<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