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2/04
2.發生緣由:為與大陸地區銀行建立更緊密廣泛之業務合作關係,本行董事會通過與大陸
地區之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及南京銀行簽署聯合授信業
務合作協議。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