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銀前董座王耀興將土銀工會理事長蔡桂華考績打乙等,蔡桂華向 勞動部訴願獲勝,勞動部裁處土銀應將蔡的考績更正為甲等,土銀現 任董座徐光曦支持土銀原核定的考績,並告上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判 決,勞動部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蔡桂華自97年4月1日起擔任土地銀行產業工會理事長,他說,他與 土銀時任董事長的王耀興有私人恩怨,遭王耀興將他100年度的考績 評為乙等,於是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
勞動部在102年作出裁決決定書,一、確認土銀將蔡桂華100年度考 績評為乙等構成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二、土銀應自本裁決決定書送 達翌日起30日內,將蔡桂華100 年度考績更正為甲等。
土銀不服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的裁決結果,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 撤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考績的事,是土銀人事考核權限的核心 ,若有爭執,屬於私法關係,可以行使民事訴訟進行救濟。因此,裁 決書第二項命令土銀在收到裁決書日起一個月內,將蔡桂華的考績更 正為甲等,並不合法。
不過,法院認為,原裁決決定關於主文第1項部分,並無違誤,土 銀訴請撤銷沒有法據,應予駁回。
也就是說,法院確認土銀將蔡桂華100年度考績評為乙等,的確是 構成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只不過,蔡桂華若要討回這個公道,恐怕 是需要尋求普通法院的民事訴訟來解決。<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