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業經103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約新台幣2.48元;茲經103
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8月5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3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3年8月20日(星期三),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
股東。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