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全面換發集保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公告內容:一、事實發生日: 102/08/06
二、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7條第一項第八款
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五項之規定,外國發行人於台灣發行之股票應以無實體發行,
採帳簿劃撥交付,訂定全面無實體轉換基準日
三、因應措施: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51,813,611股,每股面額美金0.001元。換發新股
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原持股證明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二)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換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8月9日起至民國102年8月13日止。2.
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8月13日。3.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三)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劃撥作業。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
樓,電話:(02)2381-6288)。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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