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英明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轉投資公司之董監、經理人職稱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陳英明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綠能照明應用事業處
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厚街鎮環崗第一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以經營各種電子用連接器、電
腦輸入輸出週邊設備、連接線組件插頭插座之製造加工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