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2樓(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五)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 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六)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2年4月15日起至102年4 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 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 (2) 本公司本次改選董事,其中含三位獨立董事,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 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 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民國102年04月15日至 102年04月24日17時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寄達日必須在受理提 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名處所: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本公 司股務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