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
公告內容: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60號3樓(中影八德大樓)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核101年度決算審查報告。
3.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
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4. 修訂本公司「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處理辦法」。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承認案
2. 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5. 修訂本公司「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與風險管理政策」案
(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38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
四、本次股東常會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4月28日起至102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因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至102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以掛號郵
寄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2
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董事
會秘書室(地址:台北市莊敬路168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查詢。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提案受理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
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
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期間:102年4月19日起至102年4月29日止【郵寄者以掛號函件
於102年4月29日下午五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受理提案送達地點:台北市莊敬路168號董事會秘書室,電話:
8758-8745。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本公司擬於本年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3席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其提
名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提名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
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
2.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經歷、當選後願
任同意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受理期間:102年4月19日起至102年4月29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
寄者以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受理提名送達地點:台北市莊敬路168號董事
會秘書室,電話:8758-8745。
4.本公司受理提名後,由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之。除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4)未檢附第二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
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
6.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將合於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
通知提名股東。
九、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