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10/31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甲公司
3.最近一會計年度佔公司銷售金額或進貨金額比例:
100年度銷貨金額佔營收比例達10%以上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
本公司大陸地區代理商甲公司,因帳款收現情形不佳,本公司暫時停止對其出貨,
待日後收款情形穩定再考慮重新對其供貨。
5.公司因應對策:本公司已提列足夠的備抵呆帳,並於大陸地區另尋適當代理商。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