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6月29日主旨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6/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WINAICO ITALIA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有成精密:WINAICO ITALIA S.R.L.為本公司100%持有之集團子公司
2.WINAICO Deutschland GmbH:WINAICO ITALIA S.R.L.為有成集團100%持有之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482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884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23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80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WINAICO Deutschland GmbH對WINAICO ITALIA S.R.L.
關係人交易應收帳款之帳齡超過六個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秘字第167號函規範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960
5.計息方式:
3%
(因應收帳款之帳齡超過六個月視為資金貸與者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80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之限額說明:
1.
原6月28日公告之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110,171仟元係本公司有成精密之限額,因
WINAICO Deutschland GmbH資金貸與辦法訂定對母公司持股100%集團從屬公司,
從事資金貸與不受限額之規範,故未加計子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 GmbH之限
額。(本公司及子公司無超限之情事)
2.
為強化內控管理,於6月29日WINAICO Deutschland GmbH修訂資金貸與辦法,訂定
對母公司持股100%集團從屬公司資金貸與者之限額。
限額如下: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相互間業務往來總金額,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
方業務往來金額者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銷貨或勞務金
額;若同時有進貨、銷貨與勞務時,以進貨金額、銷貨金額或勞務金額之前十二個
月統計數孰高者。
3.
若以WINAICO Deutschland GmbH6月29日修訂之資金貸與辦法計算限額,截至6月28
日雙方業務往來金額為歐元2,827仟元 (新台幣104,653仟元),本次德國資金貸與
金額為歐元1,600仟元(新台幣59,232仟元)。(WINAICO Deutschland GmbH無超限之情事)
今日公告之資金貸與限額為本公司限額加計WINAICO Deutschland GmbH限額,合計
數為新台幣214,824仟元。(以6月28日新台幣對歐元匯率37.02計算)
4.
綜上所述,於WINAICO Deutschland GmbH資金貸與辦法修訂前後,均無超限之情事。
◎目前情況:
截至7月10日,WINAICO ITALIA S.R.L.已償還WINAICO Deutschland GmbH逾期應收帳款。<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