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
1.董事會日期:101/05/16
2.審計委員會日期:NA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14-5條規定,本案需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 (2)惟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現僅餘一名委員致無法召開會議,依法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行之。<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