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3/12
2.公司名稱: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今日來電之要求,本公司與威剛科技(股)公司 簽訂之合約茲說明如下: (1)本公司與威剛科技(股)公司簽訂合約,由台灣爾必達指定本公司加入履行供貨義務, 並成為預付貨款受款人。威剛科技(股)公司將依合約將總價4500萬美元預付貨款分期交 予本公司,本公司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 (2)倘若台灣爾必達因故無法履行銷售義務,則由本公司代台灣爾必達履行。<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