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1/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01/17收到華菱汽車提出監察人改派書。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國繼/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曾鑫城/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異動原因:法人改派監察人代表
(4)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6/16~101/06/15
(5)新任生效日期:101/01/17<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